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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起重機駕駛?cè)藛T必須做到“十不吊”

      發(fā)布時間:2012-09-03 瀏覽次數(shù): 次 字體:[ 大號 中號 小號 ]

        1、超過額定負(fù)荷不吊;

        2、指揮信號不明、重量不明、光線暗淡不吊;

        3、吊索和附件捆縛不牢,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;

        4、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(jìn)行加工時不吊;

        5、歪拉斜掛不吊;

        6、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有活動物不吊;

        7、氧氣瓶、乙炔發(fā)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;

        8、帶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(防止鋼繩磨損或割斷)不吊;

        9、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;

        10、干部違章指揮不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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